我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規定,農業機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可以委托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對其定型生產或者銷售的農業機械產品進行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檢測,作出技術評價。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應當公布具有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農業機械產品的檢測結果,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選購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提供信息。農機推廣鑒定大綱制修訂工作是開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的技術依據和前提條件,是對不同農機產品試驗鑒定內容、試驗條件、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等提出的規范化、標準化要求,是實施農機化扶持政策,提升農機化管理能力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對農機推廣鑒定大綱制定與公布做了具體規定。
近日,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與農機鑒定總站、推廣總站在前兩年推廣鑒定大綱制修訂工作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2020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大綱制定計劃》。2020年農機推廣鑒定大綱制修訂工作做到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新產品試點三年期滿產品兩個方面全覆蓋,不留空白點。即:對照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品目和《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做到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53個品目全覆蓋;對照2018-2020年全國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品目備案情況,新制定“植保無人飛機”“葉類蔬菜收獲機”“生豬精確飼喂系統”“畜禽糞污水處理設備”等7種產品鑒定大綱,做到所有補貼試點產品全覆蓋。
在這次計劃制定過程中,將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公開原則。多渠道、多方面聽取行業意見,面向社會廣泛征集建議,努力做到“開門”搞大綱。二是堅持需求導向。圍繞地方特色優勢作物機械化發展,加快新技術新裝備推廣,努力增加鑒定大綱供給能力,應制盡制、補齊短板,促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發展。三是堅持創新理念。適應農機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新形勢,將農機耕整地作業監測終端、農機播種作業監測終端、農機輔助駕駛導航監控終端3個產品列入推廣鑒定大綱制定試點,鼓勵生產企業、科研機構、社會團體提出制修訂大綱的建議、草案,加快智能高效機具鑒定步伐。四是堅持關口前移。對于農機購置補貼實施中發現的技術問題,通過修訂鑒定大綱進行補充完善,從制度和技術上防范違規行為發生,為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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